依据。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规定。
GJB4.1-83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机高频振动台,总则的规定适用于本标准。
1.试验目的
评定舰船电子设备在舰船作战、航行时受到的由波浪引起的重复性低强度高频振动台冲击环境条件下的工作适应性和结构的完好性。
2.试验等级
根据该类设备所安装的舰船类型将试验样品的试验分为1.2.3.三级,1级主要适用于安装在快艇(包括鱼雷快艇、导弹快艇、水翼艇、高速炮艇以及*大航速大于35节的特种工作快艇)上的设备;2级主要适用于其他水面舰船以及安装在潜艇上的设备;对某些特定
注:颠振加速度幅值系指将于受试验设备等重的重块呈刚性地安装在试验设备的台面上时,由检测点所测得的加速度值。除另外规定者外,监测点一般选择在于实验台面有较大的刚性连接并*接近台面,(或安装架)中心的安装点处。对分成机组或几部分作试验的试验样品,此加速度值应该分别给予一定行的调定。
3.试验条件
试验样品的安装,颠振试验台所产生的冲击脉冲波形应该为比较光滑的近似半正弦波。